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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福州市閩清縣歷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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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國時期,后梁開平三年(909年),王審知稱閩王,911年,改元乾化,北宋,太平興國三年(978年),復(fù)以福州為威武軍,閩清屬之。

南宋,景炎元年(1276年),升福州為福安府,閩清屬之。

元,至元十五年(1278年),元兵侵入福州后,初設(shè)福建中書省,尋廢,改福安府為福州路,閩清均屬之。

至正二十六年(1366年),閩清屬福建行省福州路。

明,洪武元年(1368年),福州路改為福州府,閩清屬之。

1912年,廢府留道,閩清屬東路道(后改閩海道)。

1925年,道廢,閩清為福建省直轄縣。

民國初期區(qū)劃沿襲清制。

受辛亥革命影響,在縣內(nèi)劃分為自治區(qū)1933年11月,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發(fā)動福建事變,在福州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,福建劃為4個省2個特別市,閩清屬閩海省。

翌年1月事變失敗,閩清再度為省直轄縣。

7月,全省設(shè)10個行政督察區(qū),閩清屬第三行政督察區(qū)。

1935年,全省改劃7個行政督察區(qū)、1個市,閩清屬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;1943年9月,全省調(diào)整為8個行政督察區(qū)、2個市,閩清屬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;1946年1月,全省劃9個行政督察區(qū)、2個市,閩清仍屬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;1947年4月,全省調(diào)整為7個行政督察區(qū),閩清三度為省直轄縣,閩清等8縣和福州、廈門兩市為省政府直轄。

1945年9月,國民政府對鄉(xiāng)鎮(zhèn)保甲進行復(fù)查整理,正式宣布撤銷區(qū)署建制,至翌年初編查結(jié)束,1949年9月,閩清隸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駐地林森縣1956年3月26日,閩侯專區(qū)撤銷,閩清劃屬南平專區(qū);1959年8月閩侯專區(qū)恢復(fù),閩清重新劃入;1970年2月17日,閩侯專區(qū)革委會機關(guān)由閩侯螺洲遷莆田城廂,1971年4月13日,閩侯專區(qū)再次撤銷,閩清劃歸莆田專區(qū),同年6月1日改莆田專區(qū)為莆田地區(qū),閩清縣隸屬莆田專區(qū)和莆田地區(qū)。

1983年7月,閩清歸到福州。

1984年實行政社分開,各公社分別改為鄉(xiāng)(鎮(zhèn)),共設(shè)3個鎮(zhèn)14個鄉(xiāng),后增設(shè)云龍鄉(xiāng),并陸續(xù)將7個鄉(xiāng)改鎮(zhèn)。

2000年,撤銷省璜鄉(xiāng),設(shè)立省璜鎮(zhèn)。

2004年7月28日,撤銷閩清縣后佳鄉(xiāng)、佳頭鄉(xiāng)并入上蓮鄉(xiāng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