肅州,戰(zhàn)國至秦為月氏地,漢初為匈奴右地。
漢武帝元狩二年(前121年),設酒泉郡。
肅州區(qū)屬酒泉郡管轄。
元鼎六年(前111年),境內設祿福、樂涫二縣,隸酒泉郡。
王莽時期,改祿?h、樂涫縣為顯德縣、樂亭縣。
東漢改顯德縣、樂亭縣為祿?h、樂涫縣。
西晉改祿?h為福祿縣。
東晉安帝義熙元年(405年),西涼王李暠遷都福祿縣,歷16年。
北魏初置酒泉軍、樂涫戍,隸敦煌鎮(zhèn)。
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(526年),改酒泉軍、樂涫戍為福祿縣、樂涫縣,隸酒泉郡。
北周將樂涫縣并入福祿縣,隸甘州。
隋文帝開皇三年(583年)置酒泉鎮(zhèn),隸甘州。
仁壽二年(602年)置肅州,領福祿縣。
隋煬帝大業(yè)元年(605年)罷肅州,福祿縣隸張掖郡。
隋恭帝義寧元年(617年)改福祿縣為酒泉縣。
唐高祖武德二年(619年)置肅州,領酒泉、福祿、玉門三縣。
唐玄宗天寶元年(742年)改肅州為酒泉郡,轄酒泉、福祿二縣。
唐肅宗干元元年(758年)改酒泉郡為肅州。
唐代宗大歷元年(766年)后,肅州為吐蕃占據。
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年),張儀潮收復肅州,歸唐。
唐昭宗大順元年(890)年,甘州回鶻占據肅州。
宋代肅州隸屬西夏黑水鎮(zhèn)燕軍司管轄。
元初置肅州,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1年)置肅州路。
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1年)置肅州,隸陜西布政使司。
洪武九年(1376年)置肅州衛(wèi),領左、中、右、前、后五所,轄境包括今肅州區(qū)、嘉峪關市、金塔縣。
清世宗雍正二年(1724年)罷肅州衛(wèi),將肅州并入甘州府。
雍正七年(1729年)改為肅州直隸州。
1913年,改肅州直隸州為酒泉縣,隸安肅道。
1936年,隸甘肅省第七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
1949年10月,酒泉縣人民政府成立,隸酒泉分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
1955年10月,酒泉縣隸屬張掖專員公署。
1958年12月,酒泉縣、金塔縣合并建立專區(qū)級酒泉市,隸屬甘肅省人民委員會。
1961年12月,撤消專區(qū)級酒泉市,設縣級酒泉市,隸屬酒泉專員公署。
1964年11月,改為酒泉縣,隸屬酒泉專員公署。
1978年12月,隸屬酒泉地區(qū)行政公署。
1985年5月,改為縣級酒泉市。
2002年9月改為肅州區(qū),隸屬地級酒泉市,并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