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以前為夜郎國地。
漢屬牂牁。
東晉咸和八年(333)于牂牁西北部置晉樂縣,即今市地。
唐武德四年(621)置矩州,以州南水水方如矩而名。
為羈縻州,隸屬黔州都督府。
唐末宋初,曾名黑羊箐。
北宋開寶七年(974),宋廷敕書有“惟爾矩州遠在要荒”之語。
宣和元年(1119)改矩州為貴州。
始有貴州之名。
今市境北部隸大萬谷落總管府。
市境南部隸南寧州。
元至元十七年(1280)置順元路宣撫司。
十九年(1282)改為順元路宣慰司。
二十年(1283)置貴州等處長官司,為順元路治。
先隸四川行中書省,后隸湖廣行中書省。
二十九年(1292)設(shè)八番順元宣慰司都元帥府。
其轄境相當于今省境的四分之一。
明洪武四年(1371)于宣慰司治所置貴州衛(wèi)、貴州都指揮使司。
五年(1372)以宣慰司地改置貴州宣撫司。
六年(1373)升宣撫司為宣慰司。
隸四川布政司。
二十八年(1395)增置貴州前衛(wèi)。
與宣慰司同城。
隸貴州都指揮使司。
永樂十一年(1413)置貴州等處承宣布政使司,為布政使司治所。
成化十二年(1476)置程番府,治程番(今惠水)。
隆慶二年(1568)徙府治于布政司城。
三年(1569)改名貴陽府。
“貴陽”由此始作行政區(qū)劃名。
萬歷十四年(1586)置新貴縣(治貴陽),為貴陽府治。
三十六年(1608)析新貴縣、定番州置貴定縣,屬轄。
崇禎四年(1631)廢貴州宣慰司。
析宣慰司水東地置開州,治開陽縣。
劃布政司城郊及附近地入貴陽府。
旋以宣慰司水西地置水西宣慰司,治所仍在貴陽。
清為貴州省治。
康熙五年(1666)廢水西宣慰司。
二十六年(1687)置貴州衛(wèi)、貴州前衛(wèi)。
置貴筑縣與新貴縣同城。
三十四年(1695)廢新貴縣。
1912年廢貴筑縣。
1913年廢貴陽府改置貴陽縣。
1914年置黔中道。
省、道、縣同治貴陽。
1920年廢黔中道。
1941年撤銷貴陽縣。
城區(qū)置貴陽市,為省直轄。
郊區(qū)置貴筑縣,治所在花溪。
1949年置貴陽專區(qū),貴筑縣為專區(qū)駐地。
貴陽市下轄七個區(qū)。
1952年貴陽市轄區(qū)調(diào)整,撤銷第五、六、七等3個區(qū)置郊區(qū)。
貴陽專區(qū)專員公署遷貴定縣,更名貴定專區(qū)。
貴筑縣改隸貴陽市。
1953年第四區(qū)并入第三區(qū)。
1955年貴筑縣劃歸貴定專區(qū)。
1957年撤銷貴筑縣其轄地劃入貴陽市。
1958年惠水、開陽、修文、清鎮(zhèn)4縣劃入貴陽市。
1963年開陽縣劃歸遵義專區(qū)。
清鎮(zhèn)、修文2縣劃歸安順專區(qū)。
惠水縣劃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
1966年析開陽縣地置開陽特區(qū)(縣級),隸貴陽市。
1968年撤銷,其地復入開陽縣。
1973年6月析烏當區(qū)中部地區(qū)置白云區(qū)。
1996年1月清鎮(zhèn)市、修文縣、息烽縣、開陽縣從安順地區(qū)劃出。
修文、息烽、開陽3縣劃入貴陽市。
清鎮(zhèn)為省轄市,劃由貴陽市代管。
2000年1月,以花溪區(qū)小河鎮(zhèn)和花溪區(qū)金竹鎮(zhèn)行政區(qū)域設(shè)立貴陽市轄小河區(qū)。
2012年11月,撤銷小河區(qū),其轄地復歸花溪區(qū)。
同時以烏當區(qū)的金陽街道辦事處、金華鎮(zhèn)、朱昌鎮(zhèn)和清鎮(zhèn)市的百花湖鄉(xiāng)行政區(qū)域設(shè)立觀山湖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