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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州省貴陽市歷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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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以前為夜郎國地。

漢屬牂牁。

東晉咸和八年(333)于牂牁西北部置晉樂縣,即今市地。

唐武德四年(621)置矩州,以州南水水方如矩而名。

為羈縻州,隸屬黔州都督府。

唐末宋初,曾名黑羊箐。

北宋開寶七年(974),宋廷敕書有“惟爾矩州遠在要荒”之語。

宣和元年(1119)改矩州為貴州。

始有貴州之名。

今市境北部隸大萬谷落總管府。

市境南部隸南寧州。

元至元十七年(1280)置順元路宣撫司。

十九年(1282)改為順元路宣慰司。

二十年(1283)置貴州等處長官司,為順元路治。

先隸四川行中書省,后隸湖廣行中書省。

二十九年(1292)設(shè)八番順元宣慰司都元帥府。

其轄境相當于今省境的四分之一。

明洪武四年(1371)于宣慰司治所置貴州衛(wèi)、貴州都指揮使司。

五年(1372)以宣慰司地改置貴州宣撫司。

六年(1373)升宣撫司為宣慰司。

隸四川布政司。

二十八年(1395)增置貴州前衛(wèi)。

與宣慰司同城。

隸貴州都指揮使司。

永樂十一年(1413)置貴州等處承宣布政使司,為布政使司治所。

成化十二年(1476)置程番府,治程番(今惠水)。

隆慶二年(1568)徙府治于布政司城。

三年(1569)改名貴陽府。

“貴陽”由此始作行政區(qū)劃名。

萬歷十四年(1586)置新貴縣(治貴陽),為貴陽府治。

三十六年(1608)析新貴縣、定番州置貴定縣,屬轄。

崇禎四年(1631)廢貴州宣慰司。

析宣慰司水東地置開州,治開陽縣。

劃布政司城郊及附近地入貴陽府。

旋以宣慰司水西地置水西宣慰司,治所仍在貴陽。

清為貴州省治。

康熙五年(1666)廢水西宣慰司。

二十六年(1687)置貴州衛(wèi)、貴州前衛(wèi)。

置貴筑縣與新貴縣同城。

三十四年(1695)廢新貴縣。

1912年廢貴筑縣。

1913年廢貴陽府改置貴陽縣。

1914年置黔中道。

省、道、縣同治貴陽。

1920年廢黔中道。

1941年撤銷貴陽縣。

城區(qū)置貴陽市,為省直轄。

郊區(qū)置貴筑縣,治所在花溪。

1949年置貴陽專區(qū),貴筑縣為專區(qū)駐地。

貴陽市下轄七個區(qū)。

1952年貴陽市轄區(qū)調(diào)整,撤銷第五、六、七等3個區(qū)置郊區(qū)。

貴陽專區(qū)專員公署遷貴定縣,更名貴定專區(qū)。

貴筑縣改隸貴陽市。

1953年第四區(qū)并入第三區(qū)。

1955年貴筑縣劃歸貴定專區(qū)。

1957年撤銷貴筑縣其轄地劃入貴陽市。

1958年惠水、開陽、修文、清鎮(zhèn)4縣劃入貴陽市。

1963年開陽縣劃歸遵義專區(qū)。

清鎮(zhèn)、修文2縣劃歸安順專區(qū)。

惠水縣劃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

1966年析開陽縣地置開陽特區(qū)(縣級),隸貴陽市。

1968年撤銷,其地復入開陽縣。

1973年6月析烏當區(qū)中部地區(qū)置白云區(qū)。

1996年1月清鎮(zhèn)市、修文縣、息烽縣、開陽縣從安順地區(qū)劃出。

修文、息烽、開陽3縣劃入貴陽市。

清鎮(zhèn)為省轄市,劃由貴陽市代管。

2000年1月,以花溪區(qū)小河鎮(zhèn)和花溪區(qū)金竹鎮(zhèn)行政區(qū)域設(shè)立貴陽市轄小河區(qū)。

2012年11月,撤銷小河區(qū),其轄地復歸花溪區(qū)。

同時以烏當區(qū)的金陽街道辦事處、金華鎮(zhèn)、朱昌鎮(zhèn)和清鎮(zhèn)市的百花湖鄉(xiāng)行政區(qū)域設(shè)立觀山湖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