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為模范鎮(zhèn)第十保,下轄清河(今清水塘)、河上田、桐梓坳、兩板橋、禾梨園、白巖沖、淺灘、韓家坪等8個甲。
1950年5月,廢第十保建立第十行政村,隸屬第一區(qū)人民政府。
1953年9月,第十行政村撤銷。
1956年9月,建立清水居民委員會,隸屬城關鎮(zhèn)人民委員會。
11月,由清河(清水糖)、兩板橋、禾梨園、河上田等初級社建立清水高級社管理委員會,隸屬城關鎮(zhèn)人民委員會。
1958年9月,清水居民委員會撤銷。
1959年1月,撤銷清水高級社管理委員會,建立清水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隸屬城關人民公社錦江管理區(qū)。
1967年7月,撤銷清水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建立清水大隊革命委員會,隸屬錦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。
1979年1月,撤銷清水大隊革命委員會,恢復清水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隸屬不變。
1984年4月,機構改革,撤銷清水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,建立清水村民委員會,隸屬錦江鄉(xiāng)人民政府。
1985年1月,隸屬城關鎮(zhèn)人民政府。
1989年1月,隸屬環(huán)北街道辦事處。
1992年7月,撤并建后,隸屬環(huán)北街道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