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水市,春秋為齊、衛(wèi)、晉等國邊地。
戰(zhàn)國分屬齊、趙、中山、燕四國。
秦屬鉅鹿郡。
西漢置信都國,余為清河、鉅鹿、渤海、涿郡及河間國。
東漢改信都國為安平國。
三國魏改安平郡。
西晉改為長樂國。
北魏改長樂郡,屬冀州。
隋代復(fù)信都郡,并析信都、下博、武邑等縣置衡水縣(治今衡水舊城村)。
唐改信都郡為冀州,余深、景等州。
宋金屬河北東路。
元屬真定路冀、晉、深州及河間路景州地。
明清為冀、深、景諸州。
1913年為直隸省大名、保定、津海三道轄地。
1928年直隸河北省。
1938年后屬晉察冀邊區(qū)冀中、冀南兩區(qū)。
1949年始置衡水專區(qū)。
1952年11月撤銷衡水專區(qū),屬縣劃歸邢臺、石家莊、滄州專區(qū)及山東省德州專區(qū)。
1962年復(fù)置衡水專區(qū),1967年改稱衡水地區(qū)。
1964年衡水縣城建為衡水鎮(zhèn)。
1982年撤鎮(zhèn)為縣級衡水市;1983年衡水縣并入衡水市,屬衡水地區(qū)。
1996年撤銷衡水地區(qū),設(shè)地級衡水市;撤銷原縣級衡水市,設(shè)立桃城區(qū),為衡水市轄區(qū)。
2016年,撤銷冀州市,為衡水市轄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