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壁市歷史悠久,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了人類居住繁衍,先后在新店、余家橋、神山等地多處發(fā)現(xiàn)新石器時代至西周、春秋文化遺址。
古屬云夢澤;夏、商、周屬荊州地域;春秋屬楚;秦屬南郡;漢代屬江夏沙羨縣;三國黃武二年(223)孫權置蒲圻縣,建縣初,蒲圻縣所轄范圍較大,包括今嘉魚、蒲圻、崇陽、通城4縣版土,唐天寶元年(742)分置唐年縣(今崇陽、通城);五代吳保大十一年(953)分置嘉魚縣;清嘉慶《湖北通志》載:“蒲圻縣挹莼川之清流,有龍?zhí)吨累E,山川綢繆,人物偉麗!薄暗亟惶,亦稱莼川”。
1986年6月蒲圻縣該改市屬湖北省咸寧地區(qū)。
1998年6月蒲圻市更名為赤壁市屬咸寧地區(qū)。
1990年—2014年屬湖北省咸寧市代管。
本市歷代建制如下:夏商時(約公元前21世紀-前11世紀)屬荊州云夢澤地。
西周至春秋時(約公元前11世紀-前476年)屬楚國。
戰(zhàn)國時(前475-前221)屬楚國夏州。
秦時(前221-前206)屬南郡。
西漢高祖元年-高祖五年(前206-前200)屬荊州南郡。
西漢高祖六年至三國黃武二年(前201-公元223)屬江夏郡沙羨縣。
三國黃武二年至天紀四年(223-280)建立蒲圻縣,屬郢州武昌郡。
兩晉太康六年至建興四年(280-316)屬荊州長沙郡。
東晉建武元年至元熙二年(317-420)屬荊州巴陵郡。
南北朝劉宋永初元年-元嘉三十年(420-453)屬郢州巴陵郡。
南北朝劉宋孝建元年-齊中興二年(454-502)屬郢州江夏郡。
南北朝梁天監(jiān)元年-太平二年(502-557)屬郢州上雋郡。
南北朝陳永定元年-禎明三年(557-589)屬郢州。
隋開皇九年-大業(yè)十四年(589-618)屬荊州江夏郡。
唐武德元年-武德三年(618-620)屬江南道江夏郡。
唐武德四年-五代吳天佑四年(621-907)屬江南道郢州。
五代十國吳天寶元年-南唐開寶八年(908-975)屬郢州。
北宋太平興國元年-至道元年(976-995)屬荊湖北路郢州。
北宋至道二年-靖康二年(996-1127)屬湖北路武昌軍。
南宋建炎元年-祥興二年(1127-1279)屬湖北路郢州。
元至元十六年-至正二十八年(1279-1368)屬湖北省武昌路。
明洪武元年-清宣統(tǒng)三年(1368-1911)屬湖北省武昌府。
1912年至1916年屬湖北省江漢道。
1917年至1931年屬湖北省。
1932年至1949年屬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9年5月25日蒲圻縣獲得解放。
1950年屬湖北省沔陽專區(qū)。
1951年7月19日中南政委員會批準,撤銷沔陽專區(qū),蒲圻縣屬大冶專區(qū)。
1952年1月7日中南軍政委員會批準,撤銷大冶專區(qū),蒲圻縣屬孝感專區(qū)。
1960年1月4日國務院批準,撤銷孝感專區(qū),蒲圻縣劃歸武漢市領導。
1960年8月15日國務院批準,撤銷蒲圻縣,其行政區(qū)域并入并入咸寧縣。
1961年12月15日國務院批準,恢復蒲圻縣,以原蒲圻縣并入咸寧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其行政區(qū)域。
1965年7月19日國務院批準,恢復咸寧專區(qū),蒲圻縣屬咸寧專區(qū)。
1970年-1986年屬湖北省咸寧地區(qū)。
1986年5月27日,《國務院關于湖北省設立應城、蒲圻、仙桃、石首、麻城、利川市的批復》國函〔1986〕70號,撤銷蒲圻縣,設立蒲圻市(縣級),以原蒲圻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蒲圻市的行政區(qū)域,屬湖北省咸寧地區(qū)。
1998年6月11日,《關于湖北省蒲圻市更名為赤壁市的批復》民行批〔1998〕22號,蒲圻市更名為赤壁市,屬湖北省咸寧地區(qū)。
1998年12月6日,《國務院關于同意湖北省撤銷咸寧地區(qū)設立地級咸寧市的批復》國函〔1998〕103號,撤銷咸寧地區(qū)和縣級咸寧市,設立地級咸寧市,原咸寧地區(qū)的赤壁市由省直轄,由咸寧市代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