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晉太康年間(280-289),改宜都郡置為夷陵縣。
東晉分夷陵西境另置一縣時命名“宜昌”。
南北朝時,宋、齊皆稱宜都郡、領夷陵、宜都、佷出、宜昌四縣。
梁名宜州,西魏改名拓州,后周改為陜州,領夷陵、宜都、長陽、遠安四縣。
到了隋代,改陜州為夷陵郡,仍領原四縣。
唐代初期仍為夷陵郡,到唐乾元二年(759)復將夷陵郡改為陜州,亦仍原四縣。
五代時,始屬前蜀,后屬南平國,復更名為陜州。
宋朝初年仍為陜州,到元豐年間改陜?yōu)閸{,故名峽州,仍轄領原四縣。
元代置峽州路。
明初改峽州路為峽州府。
洪武九年(1376)改峽州為夷陵州,領宜都、長陽、遠安三縣,治所夷陵,隸屬湖廣布政使司荊州府上荊南道。
清順治四年夷陵州隸屬荊州府。
順治五年,改“夷陵”為“彝陵”。
雍正十三年(1735)升彝陵州為宜昌府,改彝陵縣為東湖縣并為宜昌府治所,領東湖、興山、巴東、長陽長樂五縣及歸州、鶴峰二州,隸屬荊宜施道。
宜都、枝江、當陽、遠安四縣屬荊州府。
民國初年廢府、州建制,實行省、道、縣三級制。
公元1912年改東湖縣為宜昌縣,與興山、秭歸、巴東、長陽、五峰、鶴峰縣屬荊南道。
當陽、遠安屬襄南道。
公元1922年,宜昌屬荊宜道。
1949年在當陽成立宜昌專員公署,同月在當陽組建宜昌市黨政領導班子。
6月11日,在當陽蘆家灣正式成立中共宜昌市委員會、宜昌市人民政府。
1949年7月16日,宜昌城區(qū)解放。
宜昌專署機關和宜昌市黨政機關從當陽遷駐宜昌城。
轄宜昌、宜都、枝江、當陽、遠安、興山、秭歸、長陽、五峰九個縣,直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轄。
1951年,改湖北宜昌行政區(qū)專員公署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區(qū)專員公署,1955年改為湖北省宜昌專員公署。
1954年11月,宜昌市改屬宜昌專署,轄九縣一市。
1958年12月,撤銷宜昌專員公署,建立宜都工業(yè)區(qū)行政公署。
1961年5月,撤銷宜都工業(yè)區(qū)行政公署,設立宜昌專員公署。
1979年6月,宜昌市復為省轄市。
1984年7月13日,國務院批準撤銷長陽縣和五峰縣,分別成立長陽和五峰兩個土家族自治縣,實行民族區(qū)域自治。
1986年12月13日,國務院批準宜昌市設置西陵、伍家崗、點軍三個縣級行政區(qū)。
1987年11月30日,國務院批準撤銷宜都縣,建立枝城市(1998年6月11日更名為宜都市)。
1988年10月22日,國務院批準當陽縣撤縣設市。
1992年3月,宜昌地市合并,實行市領導縣的體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