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稱丹陽,屬楚。
春秋前期乃楚都所在地。
秦時屬南郡。
漢代始設枝江縣,縣治沮中,為南郡18縣之一。
三國時,吳析枝江為旌陽、枝江兩縣,皆屬南郡。
南北朝宋文帝元嘉十八年(441),旌陽縣并入枝江縣。
陳時撤枝江置羅郡,屬羅郡。
隋時復置枝江縣,屬南郡。
唐肅宗上元元年(760),析江陵置長寧縣,唐肅宗上元二年(761),枝江并入長寧縣。
唐代宗大歷六年(771),撤銷長寧縣復置枝江縣,屬山南東道江陵府江陵郡。
五代十國時期,高季興父子踞江陵,稱南平國,枝江屬之。
宋朝,屬荊湖北路江陵府江陵郡。
宋神宗熙寧六年(1073),枝江并入松滋縣。
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復置枝江縣。
元朝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中興路。
明朝屬湖廣布政使司荊州府。
明太祖洪武十年(1377),枝江再次并入松滋縣。
明洪武十三年(1380),復置枝江縣。
清朝屬湖北布政司荊州府。
中華民國元年(1912),屬湖北省。
民國三年(1913),屬荊南道。
民國十七年(1927)屬湖北省。
民國二十一年(1932)廢道存縣,屬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
民國二十五年(1936)屬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9年7月17日枝江全縣解放,屬湖北省宜昌行政區(qū)專員公署。
1955年2月22日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枝江并入宜都縣。
1962年10月20日,國務院第117次會議決定恢復枝江縣,縣治馬家店鎮(zhèn),屬湖北省宜昌地區(qū)專員公署。
1996年7月30日國務院批準撤消枝江縣,設立枝江市(縣級),以原枝江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枝江市的行政區(qū)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