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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湘西州鳳凰縣歷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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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(zhàn)國時期屬楚國洞庭地。

秦仍為洞庭郡地。

兩漢至三國均屬武陵郡辰陽縣地。

晉為舞陽縣地,仍屬武陵郡。

南北朝復為辰陽縣地,至隋朝改為辰溪縣地。

唐垂拱三年(687),改為渭陽縣地,后又改為招諭縣地,均屬錦州盧陽郡。

五代仍為渭陽、招諭縣域。

宋初劃歸麻陽縣。

宋嘉泰三年(1203),設五寨司,屬思州軍民安撫使。

元朝沿襲此制。

明永樂三年(1405),將竿子坪元帥府置竿子坪長官司,分管苗寨,均屬保靖州軍民宣尉使司。

清康熙三十九年(1700),始獨立設鳳凰廳,但土司并未廢除,形成土流并存。

康熙四十六年(1707),土司制度徹底廢除。

1913年,改鳳凰廳為鳳凰縣。

初為二等縣,設知事公署,置知事一員。

1919年,改為三等縣,知事公署改為縣公署,設縣長。

1940年,復升為二等一級縣,屬湖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(qū)。

1949年11月7日,和平解放。

1950年4月21日,成立鳳凰縣人民政府,隸屬沅陵專區(qū)。

1952年,劃為湘西苗族自治區(qū)。

1955年,自治區(qū)改為自治州。

1957年,在苗族自治州的基礎上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風凰縣一直隸屬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