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口縣因位于長江與鄱陽湖交匯處而得名,中國第一大河流(長江)與中國第一大淡水湖(鄱陽湖)在此匯合。
湖口縣得名于南朝宋所置湖口戍。
清康熙《湖口縣志》載:“湖口,以在彭蠡湖之口故名!睋(jù)《太平寰宇記》記載:“湖口縣,本湖口戍,是南朝舊鎮(zhèn)。
唐武德五年(623),安撫使李大亮以為要沖,遂置鎮(zhèn)在彭蠡湖口,偽唐保大年中升為縣!绷頁(jù)《湖口縣志》記載:“南唐升元二年(938),始析彭澤縣之彭澤鄉(xiāng)、五柳鄉(xiāng)之半為湖口縣。”湖口建縣始此,初置屬江州。
宋,屬潯陽郡;宋建炎元年(1127),屬定江軍;建炎二年(1128),屬江州路。
元至元十二年(1275),屬江東西宣撫司;至元十三年(1276),屬江西大都督府,隸揚州行。恢猎哪辏1277),屬江州路,隸龍興行都元帥府,后隸行中書省;至元十六年(1279),隸黃蘄等路宣慰司;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復隸行中書省。
明、清,隸屬九江府。
咸豐四年(1854年)三月,太平天國改湖口縣為九江郡,以九江府為江西省。
太平天國失敗后恢復湖口縣,仍屬九江府。
1912年,江西省設道,隸屬潯陽道。
1926年,廢道設行政區(qū),屬江西省第三行政區(qū)。
1935年,劃入江西省第五行政區(qū)。
1949年4月28日解放,隸屬華東贛東北行政區(qū)鄱陽專區(qū);1949年8月,劃歸江西省九江地區(qū)。
1983年8月,隸屬九江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