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巷城隍廟
馬巷城隍廟位于同安區(qū)馬巷鎮(zhèn)同安第二中學南側(cè)100米處。
“城隍”本是人類對自然的崇拜,后來演變?yōu)樯,“城隍爺”成了城市的保護神。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曾于洪武三年(1370)下詔天下府、州、縣都要建城隍廟,縣一級的城隍為“顯佑伯”。同安縣的城隍廟廢于二十世紀五十年代。馬巷于乾隆四十年(1775年)設“廳”,直屬泉州府。嘉慶十二年(1807年)遷此重建。建國后曾作同安第二中學學生宿舍,1989年由三胞捐資重修并塑神像。廟為二進磚木結(jié)構(gòu),面闊三間,寬10.75米,總進深24米。前進明間為九脊筒瓦頂穿斗式結(jié)構(gòu),五檁出前后檐,中梁下枋及枋下為石構(gòu)件,飾有龍、鳳、牡丹等浮雕,兩內(nèi)墻嵌砌鏤空麒麟等神獸浮雕。大門石柱有光緒十三年(1887)以“顯佑”冠頭的石刻楹聯(lián):“顯戮冥誅任渠巧詐百端總難漏網(wǎng),佑賢輔道鑒爾真誠一片取不善旌”。前后進中有六檁卷棚式拜亭連接,后進為七檁加前后廊,硬山頂,飾以燕尾脊。該廟是清代馬巷建廳置署的實物標志。
1993年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2001年公布為涉臺文物古跡。
保護范圍:東至觀音堂墻,西至庭-墻,南至是廟圍墻,北至原武廟圍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