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世紀前,布讓屬象雄部落腹心地區(qū)。 7世紀中葉,象雄被吐蕃降服,收為其領地,布讓歸屬象雄赤迪。 9世紀中葉,吐蕃滅亡后,布讓屢遭葛邏祿的進犯和掠奪。 10世紀30年代,吐蕃末代贊普達瑪鄔東贊普的曾孫吉德尼瑪滾落難逃往布讓,被布讓首領扎西贊接納,將自己的女兒卓薩廓瓊許與他,并讓其接管布讓領地,吉德尼瑪袞建造王宮,擴展勢力,逐步兼并了阿里地區(qū),其3個兒子成年后各封領地,次子扎西滾為布讓王,在札達建立古格王朝,轄布讓、扎布讓等地,史稱“上部三袞”之一,由于亞澤(又譯亞孜)王系(與布讓王同宗同祖,其疆域現已歸屬尼泊爾)斷嗣,由布讓王派嫡親后裔接位。 13世紀初,布讓等阿里地方歸屬附蒙古汗。 13世紀中葉,元朝設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,布讓屬其轄區(qū)。 14世紀中葉,明朝設俄力思軍民帥府,布讓地方屬其轄區(qū)。 15世紀,直貢寺派索朗繞旦為布讓王,保持著相對獨立于古格王的地位。 16世紀,布讓王改由當地首領擔任。 17世紀30年代,拉達克入侵阿里,古格王朝覆滅。 清康熙二十年至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1至1683,藏歷第十一饒迥鐵雞年至藏歷第十一饒迥水豬年),西藏地方政府組織的蒙藏軍隊將拉達克勢力驅逐出阿里,阿里歸屬西藏地方政府管轄,設布讓宗,由西藏地方政府委任宗本,為堆里噶本治下的4個宗之一。 道光二十年(1840,藏歷第十四饒迥鐵鼠年),布讓宗遭受森巴和拉達克聯軍侵犯。 咸豐五年(1855,藏歷第十四饒迥木兔年)又遭受廓爾喀(尼泊爾)侵犯,而宗轄強巴措古(北部九部落地區(qū))地方,被印度非法侵占。 1915年(藏歷第十五饒迥木兔年),西藏地方政府在布讓始設察肖(鹽稅官),1954年前,普蘭宗隸屬堆里噶本。 1954年至1959年4月,普蘭宗隸屬阿里總管。 1959年4月,阿里軍事管制委員會派出軍事代表在普蘭宗成立軍代組,接管普蘭宗政府,宣布解散普蘭宗政府,同年7月,阿里分工委派出的工作組抵達普蘭,在吉讓開展民主改革試點工作,9月,建立了吉讓、細德、多油、赤德4個鄉(xiāng)人民政府。 1960年1月,國務院正式批準撤銷普蘭宗,設立普蘭縣,隸屬阿里專區(qū)。 1970年11月,阿里專區(qū)更名為阿里地區(qū),普蘭縣屬之。 |
7世紀前,札達地方是象雄部落中心。 唐貞觀十八年(644,藏歷木龍年),雅礱悉補野第32代贊普松贊干布任內征服象雄,將札達收為吐蕃治下,隸屬象雄赤迪。 10世紀中葉,吐蕃末代贊普達瑪鄔東贊普的后裔扎西滾在此建立古格王朝,史稱“上部三袞”之一。 南宋嘉定十一年(1218,藏歷第四饒迥鐵虎年),札達等阿里地方歸附蒙古汗。 元至元十七年(1280,藏歷第五饒迥鐵龍年),元朝薩迦政權在日喀則地區(qū)吉隆設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和芒域萬戶府,札達從區(qū)域上歸其管轄。 明朝帕木竹巴政權時期,札達從區(qū)域上隸屬俄力思軍民元帥府。 明正統(tǒng)五年至明成化六年(1440年至1470年,藏歷第七饒迥鐵龍年至第八饒迥鐵虎年),古格一度被拉達克占領。 崇禎三年(1630,藏歷第十一饒迥鐵馬年),古格王赤扎西查巴德改信天主教,支持天主教在古格建立教堂,并鎮(zhèn)壓佛教勢力,引發(fā)僧眾造反,拉達克趁機而入,將其擒獲,滅古格,統(tǒng)治阿里半個世紀。 清康熙二十年(1681,藏歷第十一饒迥鐵雞年),甘丹頗章政權進兵阿里,戰(zhàn)勝拉達克,在噶爾昆莎設堆里噶本,在札達境內設札布讓宗和達巴宗,隸屬堆里噶本。 1915年(藏歷第十五饒迥木兔年),西藏地方政府在達巴始設察肖(鹽稅官),1953年,西藏地方政府將札布讓宗和達巴宗作為對當地貴族私人份地,由其輪流管理。 1954年,札布讓宗、達巴宗隸屬阿里總管,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宗本。 1956年11月,札布讓宗、達巴宗合并成立札達宗辦事處,后根據中央“西藏六年不改”的方針,札達宗辦事處于1957年8月撤銷。 1960年1月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札布讓、達巴兩宗,合并設立札達縣,隸屬阿里專區(qū)。 1970年11月,阿里專區(qū)更名為阿里地區(qū),札達縣屬之。 |
7世紀前,噶爾地方隸屬象雄阿爾巴。 7世紀中葉,象雄被吐蕃征服,收為其領域,將噶爾地方劃入象雄赤迪。 9世紀中葉,吐蕃崩潰,噶爾地方被沒盧氏占據。 10世紀中葉,噶爾地方歸屬古格王朝。 13世紀初,噶爾地方歸服蒙古汗,隸屬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。 14世紀中葉,噶爾地方隸屬明朝俄力思軍民元帥府。 清康熙二十年(1681,藏歷第十一饒迥鐵雞年),噶丹次旺率領討伐拉達克的部隊屯扎于此。 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,藏歷第十一饒迥水豬年),噶丹次旺率部驅逐拉達克后,阿里地區(qū)正式歸屬西藏地方政府管轄,在噶爾藏布河南岸的噶爾昆莎,始設堆里噶本,在其境內設左左本和南木如本。 清道光二十年(1840,藏歷第十四饒迥鐵鼠年),克什米爾地區(qū)的查謨道格拉(即森巴)王室,為了壟斷西藏地區(qū)與其藩屬拉達克的羊毛貿易,吞并了拉達克,發(fā)動了侵藏戰(zhàn)爭,進犯阿里,強占噶爾亞莎(噶大克),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軍與當地軍民一道抗擊,全殲入侵敵軍,收復了失地。 清光緒三十年(1904,藏歷第十五饒迥木龍年),英軍入侵西藏,曾在噶爾亞莎開辟市場,開辦商埠。 1951年,噶大克宗和平解放,隸屬堆里噶本。 1954年,噶大克宗隸屬阿里總管。 1955年,噶大克宗更名為噶爾宗。 1959年4月,阿里地區(qū)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,噶爾宗隸屬阿里地區(qū)軍事管制委員會管轄。 1960年1月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噶爾宗,設立噶爾縣,隸屬阿里專區(qū)。 1970年11月,阿里專區(qū)更名為阿里地區(qū),噶爾縣屬之。 |
7世紀前,日土地方屬于象雄阿爾巴。 唐貞觀十八年(644,藏歷木龍年),雅礱悉補野第32代贊普松贊干布任內征服象雄,日土歸于吐蕃治下,隸屬象雄赤迪。 10世紀中葉,吐蕃末代贊普達瑪鄔東贊普的后裔白吉日巴袞在日土建立政權,管理日土、克什米爾、拉達克等地,史稱“上部三袞”之一,白吉日巴袞在一族統(tǒng)治十余代后分裂,一族成為拉達克王系,一族成為亞澤(亞孜)王系(尼泊爾境內),一族成為日土王系。 南宋嘉定十一年(1218,藏歷第四饒迥土虎年),日土地方歸附蒙古汗。 元至元十七年(1280,藏歷第四饒迥鐵龍年),日土隸屬納里速古魯孫元帥府。 明洪武五年(1372,藏歷第六饒迥水鼠年),日土隸屬俄力思軍民元帥府。 15世紀中葉,日土一度被拉達克王占據。 17世紀30年代,拉達克在此占據日土,統(tǒng)治50余年。 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,藏歷第十一饒迥水豬年),甘丹頗章政權派噶丹次旺率軍驅逐拉達克,收復阿里后,在噶爾昆莎設堆里噶本,在日土設日土宗,隸屬堆里噶本。 清道光二十年(1840,藏歷第十四饒迥鐵鼠年),道格拉(森巴)王室和拉達克聯軍再次襲據日土,西藏地方政府派軍和阿里軍民共同反抗,收復失地,重設日土宗,隸屬堆里噶本。 1915年(藏歷第十五饒迥木兔年),西藏地方政府在日土始設察肖(鹽稅官)。 1951年,日土宗隸屬堆里噶本,1954年,隸屬阿里總管。 1956年11月,日土宗辦事處成立。 1959年4月,日土實行軍事管制,撤銷日土宗和辦事處。 1960年1月,經國務院正式批準,撤銷日土宗,設立日土縣,隸屬阿里專區(qū)。 1970年11月,阿里專區(qū)更名為阿里地區(qū),日土縣屬之。 |
17世紀前,革吉境內的革吉、那布、扒措、雄巴、幫巴等7部落與藏北其他部落一道稱為藏北十八部落。 17世紀90年代,囊謙(今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囊謙縣)幫巴本的彼吾阿佳率50余牧戶遷徙至此,時值噶丹次旺討伐拉達克之際,彼吾阿佳帶領60多人馬協(xié)同征戰(zhàn)立下功績,西藏地方政府委其為擁有獅多、獅麥、公勤三部落百余戶屬民的蚌巴本。 至1954年,革吉境內的革吉、那布、扒措、雄巴、幫巴等7部落隸屬堆里噶本,1954年至1959年,隸屬阿里總管,其中1955年革吉部落改設為革吉溪。 1960年1月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革吉溪,設立革吉縣,隸屬阿里專區(qū)。 1970年11月,阿里專區(qū)更名為阿里地區(qū),革吉縣屬之。 |
17世紀前,此地的游牧部落隸屬藏北“那倉六部”。 18世紀,青海玉樹州“康改則”地方的7戶人家遷徙至此,形成部落,史稱“改則”,歸屬“堆里噶本”。 18世紀中葉,頗羅鼐長子珠爾默特策布登掌管阿里事務時,在此設“阿覺”2人、“波吾”4人,史稱“六頭人”制,并頒布文告。 清咸豐六年(1856,藏歷第十四饒迥火龍年),西藏地方政府撤銷“六頭人”制,始設“改則溪”,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派員管轄。 1955年至1959年,改則溪隸屬阿里總管。 1960年10月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改則溪,設立改則縣。 |
歷史上措勤一帶為多個游牧部落往返棲居之地。 17世紀前,該地屬于那倉六部游牧地,歸那倉第巴管轄。 18世紀中葉,隸屬六頭人管轄。 清咸豐六年(1856,藏歷第十四饒迥火龍年),西藏地方政府將那倉宗改為申扎宗,屬申扎宗管轄。 民主改革后至1970年,措勤縣轄境屬改則縣。 1970年11月,經國務院批準,將改則縣南部4個區(qū)劃出,設置措勤縣,隸屬阿里地區(qū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