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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各市州縣區(qū)歷史沿革

1949年8月,長沙和平解放,轄8區(qū)82保1838甲。

長沙為湖南省省會。

1950年3月30日,設郊區(qū)辦事處領導外四區(qū)。

1953年1月,設水上區(qū)。

1955年,內四區(qū)建306居委會2909居民組。

1956年5月,撤銷市郊外四區(qū),轄鄉(xiāng)并為7鄉(xiāng)1鎮(zhèn)。

同年撤水上區(qū)。

1957年,內四區(qū)轄26街道275居委會2766居民組;郊區(qū)轄7個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。

1958年9月,農村實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,郊區(qū)建立萬年紅、東風、岳麓公社。

城區(qū)轄4區(qū)25街道233居委會2731居民組。

12月24日,湖南省調整縣市行政區(qū)劃,原屬湘潭專區(qū)的長沙、望城二縣劃歸長沙市管轄。

1983年2月8日,長沙市增轄瀏陽、寧鄉(xiāng)、湘陰(1983年7月13日湘陰回歸恢復后的岳陽地區(qū))。

當年著手改變政社合一建制。

2015年4月8日,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設立湖南湘江新區(qū),成為全國第12個、中部地區(qū)首個國家級新區(qū),面積490平方千米。

西漢時期置攸縣、茶陵、容陵3縣,并有臨湘、湘南縣地,俱屬長沙國。

東漢時期屬長沙郡,并析臨湘縣置醴陵縣。

三國吳時析臨湘、湘南縣置建寧縣,與攸縣、醴陵縣俱屬長沙郡;析湘南縣置湘西縣,屬衡陽郡;省容陵縣置陰山縣,與茶陵縣俱屬湘東郡。

南朝時期梁析陰山縣置湘潭縣,治今攸縣西部,屬湘東郡。

南朝梁、陳間改攸縣稱攸水縣。

隋代廢醴陵縣入長沙縣,并湘西縣入衡山縣,屬潭州或長沙郡;省茶陵、攸水、陰山、建寧4縣入湘潭縣,屬衡州或衡山郡。

唐武德四年(621),析長沙縣置醴陵縣,屬潭州;并置南云州,析置茶陵、安樂、新興3縣;析湘潭縣置攸縣、陰山縣。

貞觀元年(627),廢南云州,省茶陵、安樂、陰山、新興4縣入攸縣并劃屬衡州。

圣歷元年(698),析攸縣復置茶陵縣。

天寶八年(749),今株洲市區(qū)和株洲縣為湘潭縣地,與醴陵縣俱屬長沙郡,后屬潭州;攸縣、茶陵縣屬衡陽郡,后屬衡州。

五代為楚潭州長沙府醴陵、攸縣、茶陵和湘潭4縣地。

北宋時期為潭州醴陵、攸縣和湘潭3縣地,以及衡州茶陵縣。

南宋紹興九年(1139),升茶陵縣為茶陵軍,嘉定四年(1211),析茶陵軍置酃縣。

元代為天臨路醴陵州、攸州和湘潭州地,以及衡州路酃縣。

明代為長沙府醴陵縣、攸縣、茶陵州和湘潭縣地,以及衡州府酃縣。

清末一度設株洲廳。

1913年,茶陵州改為茶陵縣,與攸縣、醴陵縣等俱屬湘江道,酃縣屬衡陽道。

1937年,為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醴陵和湘潭縣地,以及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攸縣、茶陵、酃縣。

1949年,為長沙專區(qū)醴陵和湘潭縣地,以及衡陽專區(qū)攸縣、茶陵、酃縣。

1951年6月,設株洲市(縣級),轄湘潭縣的株洲鎮(zhèn)等13鄉(xiāng)鎮(zhèn)及荷花鄉(xiāng)的5個村,屬長沙專區(qū)。

1952年,改屬湘潭專區(qū)。

1953年5月,株洲市改為省轄市(縣級),由湘潭專區(qū)代管。

1956年4月,株洲市升為省轄地級市。

1959年6月,設中心、清水塘、田心、荷塘鋪、董家塅和郊區(qū)6區(qū)。

1961年,復置酃縣,屬湘潭專區(qū)。

1965年4月,析株洲市的部分行政區(qū)域設立株洲縣。

1968年,湘潭專區(qū)改稱湘潭地區(qū)。

1970年1月,撤銷中心區(qū)、清水塘區(qū)、田心區(qū)、荷塘鋪區(qū)和董家塅區(qū),設立東區(qū)、南區(qū)和北區(qū)。

1983年7月,將湘潭地區(qū)醴陵、攸縣、茶陵、酃縣4縣劃入株洲市。

1985年5月,醴陵縣撤縣立市(縣級)。

1994年4月,酃縣更名為炎陵縣。

1997年5月,撤銷東區(qū)、南區(qū)、北區(qū)和郊區(qū),調整設立荷塘區(qū)、蘆淞區(qū)、石峰區(qū)和天元區(qū),代管縣級醴陵市,市政府駐地天元區(qū)。

3、湘潭市 [湖南省]
至正二十四年、吳王甲辰年(1364)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鄉(xiāng)縣。

明洪武三年(1370)湘潭州降為縣,五年2縣屬長沙府。

明、清屬長沙府。

1914~1922年屬湘江道。

1937年12月屬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。

1949年8月屬長沙專區(qū),專署初駐岳陽,旋遷駐湘潭縣。

1950年1月以湘潭縣城關區(qū)建湘潭市,屬湘潭縣,4月復為城關區(qū),8月析置湘潭市(縣級)。

1952年屬湘潭專區(qū)。

1953年湘潭市升省轄市。

1959年復屬湘潭專區(qū)。

1968年屬湘潭地區(qū)。

1980年2月復為省轄市。

1983年湘潭地區(qū)撤銷。

湘潭、湘鄉(xiāng)2縣劃歸湘潭市。

其時,湘潭市計轄雨湖、湘江、岳塘、板塘、郊區(qū)5區(qū)和湘鄉(xiāng)、湘潭2縣。

1984年12月從湘潭縣再度析置韶山區(qū)。

1986年9月湘鄉(xiāng)縣撤縣設省轄縣級市,由湘潭市代管。

1990年12月韶山區(qū)撤區(qū)設省轄縣級市,由湘潭市代管。

1992年8月撤雨湖、湘江、岳塘、板塘和郊區(qū)5區(qū),建雨湖、岳塘2區(qū)。

4、衡陽市 [湖南省]
先秦衡陽地區(qū)古屬三苗、楊越,戰(zhàn)國時為楚國所轄,為楚南重鎮(zhèn)。

前221,秦始皇統(tǒng)一全國并將原楚國南部分為黔中、長沙兩郡,衡陽地域屬于長沙郡。

西漢高祖5年(202)始建酃縣(治今珠暉區(qū)酃湖鄉(xiāng),中國西漢至隋朝初年酃縣指衡陽市珠暉區(qū)酃湖,宋代至新中國成立之初酃縣指炎陵縣),后設立鐘武侯國、重安侯國。

三國衡陽分屬于衡陽郡和湘東郡,出現(xiàn)二郡分立的情況。

220年,孫吳于長沙郡東南設置湘東郡,郡治設酃縣(今珠暉區(qū)酃湖鄉(xiāng));并于長沙郡西部設衡陽郡,下轄蒸陽(今衡陽縣)、重安(今衡南縣)、湘南、湘西(今衡山、衡東、南岳區(qū))、湘鄉(xiāng)、益陽等縣。

此為歷史上首次出現(xiàn)以衡陽命名的郡。

西晉置衡州,治衡陽。

東晉、南北朝先后設湘東郡、衡陽王國(轄今衡陽市、婁底市、益陽市、湘鄉(xiāng)市、寧鄉(xiāng)縣、韶山市、等地)、湘東王國(今衡陽市、茶陵、炎陵、攸縣、雙峰、安仁等地),首府設衡陽。

前589,隋滅陳并改郡為州,改湘東、衡陽兩郡為衡州、臨蒸為衡陽縣,州、縣城均在江東東岸。

此為歷史上首次出現(xiàn)以衡陽命名的縣。

唐朝唐天寶年間又將衡州改稱衡陽郡,直至唐乾元元年才復用衡州。

肅宗至德二年置衡州防御使,領衡、涪、岳、潭、郴、邵、永、道八州。

764年,唐王朝為了加強對湖南地區(qū)的控制,設置湖南觀察使。

這是歷史上最早出現(xiàn)“湖南”之名,湖南觀察使駐衡州。

宋朝為衡州衡陽郡。

元朝確定行省制度,省下設路,改置衡州路,在衡州設湖南宣慰司,屬湖廣行。ㄖ挝洳裎錆h)。

元貞元年(1295)衡永郴桂諸路人民抗糧、抗丁,起義頻繁,朝廷于衡州設行樞密院。

明朝置衡州府,屬湖廣行。ㄖ挝洳,今武漢)。

下轄衡陽縣(衡陽市區(qū)、衡陽縣、衡南縣)、衡山縣(南岳區(qū)、衡山縣、衡東縣)、耒陽縣(耒陽市、安仁縣)、常寧縣(常寧市)、茶陵州(茶陵縣、攸縣、炎陵縣、安仁縣)、桂陽州(桂陽縣、臨武縣、藍山縣、嘉禾縣),明朝中后期設桂王藩國,都衡陽。

清代湖廣行省分為左、右布政使司,康熙三年(1664)分為湖南、湖北兩省。

置衡永郴道,駐衡州府,領衡州府(衡陽縣、清泉縣、衡山縣、耒陽縣、常寧縣、安仁縣、酃縣、桂陽州、臨武縣、藍山縣、嘉禾縣)、永州府(零陵縣、祁陽縣、東安縣、道州、寧遠縣、永明縣、江華縣、新田縣)、郴州(永興縣、宜章縣、興寧縣、桂東縣),雍正十年(1732)增領桂陽州,更名衡永郴桂道。

1676年,吳三桂在衡陽稱帝,國號周。

衡陽稱應天府(國都)。

1914年,廢府存道,改衡永郴街道為衡陽道。

1936年,湖南設立行政督察區(qū),衡陽先后屬于第五和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,專員公署駐衡陽,轄衡陽、衡山、常寧、耒陽、攸縣、安仁、酃縣、茶陵。

1939年春,因抗日戰(zhàn)爭的緣故湖南省政府自沅陵遷至耒陽,省政府設在水東江至竹市一帶,秘書廳設杜陵書院(今耒陽一中)。

1942年,衡陽縣東華、雁峰、西湖、石鼓、江東5鎮(zhèn)和城郊的廣福、奇罡、酃湖3鄉(xiāng)區(qū)域設置衡陽市。

寶鼎元年(266)置昭陵郡,屬荊州,郡縣同治,治置今邵陽市區(qū)。

此后,郡、州、府、路治所多設此。

西晉避司馬昭諱,改郡、縣俱曰邵陵,并改郡所轄昭陽縣為邵陽縣(治今邵東縣境),邵陽之名始此。

南朝齊邵陵郡治遷都梁(今隆回縣桃洪鎮(zhèn)),梁還治邵陵。

隋初省邵陵縣入邵陽縣,縣治遷今市區(qū),屬潭州。

大業(yè)三年(607)屬長沙郡。

唐屬邵州或邵陽郡。

五代晉天福(936-943)年間,改邵州為敏州,邵陽縣為敏政縣。

后漢,復稱邵州邵陽縣。

北宋崇寧五年(1106),屬荊湖南路邵州。

南宋理宗寶慶元年(1225),升邵州為寶慶府。

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設寶慶安撫司;至元十四年(1277),升為寶慶路總管府,屬湖南道。

明洪武元年(1368),復稱寶慶府,屬湖廣布政司。

清康熙三年(1664),寶慶府改隸湖南省布政使司長寶道。

1913年,廢府為寶慶縣。

1914~1922年,屬湘江道。

1928年,復名邵陽縣。

1938年,屬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

1949年10月,設臨時政府邵陽地區(qū)督察專員公署,駐邵陽縣城(簡稱邵陽專區(qū))。

1950年,析邵陽縣置邵陽市,屬邵陽專區(qū),專署、縣、市同城而治。

1952年,邵陽縣人民政府遷駐塘渡口,同年析置邵東縣,并與新化縣析置新邵縣。

1953年,邵陽市改省轄市,由邵陽專署代管。

1958年,改邵陽專區(qū)轄市。

1968年,改邵陽專區(qū)為邵陽地區(qū)。

1977年,邵陽市再改為省轄市。

1983年7月,婁底地區(qū)所轄邵東、新邵二縣劃入本市。

1986年1月,撤銷邵陽地區(qū),所轄七縣劃入本市。

1994年,武岡縣撤縣設市,由邵陽市代管。

1997年8月,撤銷東區(qū)、西區(qū)、郊區(qū),調整設立雙清區(qū)、大祥區(qū)、北塔區(qū),此時境域轄3區(qū)、7縣、1自治縣,代管1縣級市。

2019年,邵東縣撤縣設市,至今邵陽市境域轄3區(qū)、6縣、1自治縣,代管2縣級市.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劃湖南省為十個專員公署,岳陽、臨湘、平江和湘陰屬長沙專署,華容縣屬常德專署(后改屬益陽專署)。

1952年,長沙專署改稱湘潭專署。

1960年分岳陽縣設立岳陽市,1962年撤銷,仍劃歸岳陽縣。

1964年,又從湘潭專署劃出岳陽、平江、臨湘、湘陰及益陽專署的華容縣設立岳陽專署,專署駐岳陽。

1966年,分湘陰縣東部建汨羅縣。

1970年岳陽專署改稱岳陽地區(qū),地區(qū)仍駐岳陽縣。

1975年,恢復岳陽市,屬岳陽地區(qū)。

1981年10月,撤銷岳陽縣,并入岳陽市。

1983年2月,岳陽市升為地級市,由省直轄;重新設立岳陽縣;撤銷岳陽地區(qū),所屬的汨羅、平江、華容、臨湘4縣劃歸岳陽市,湘陰縣劃歸長沙市,同年7月,恢復岳陽地區(qū),轄長沙市的湘陰縣和岳陽市的汨羅、平江、華容、臨湘4縣,駐岳陽市。

1984年,岳陽市內設3區(qū):南區(qū)、北區(qū)(1984年從臨湘縣析出大部分地區(qū)而置)、郊區(qū)。

1986年1月撤銷岳陽地區(qū),實行市管縣,將原地區(qū)各縣劃歸岳陽市。

1987年,撤銷汨羅縣,改設汨羅市。

1992年撤銷臨湘縣,設立臨湘市。

1996年,擴大城區(qū)范圍,撤銷南區(qū)、郊區(qū),設岳陽樓區(qū)、君山區(qū);北區(qū)更名為云溪區(qū)。

岳陽為江南最早的古城之一,以“洞庭天下水、岳陽天下樓”著稱于世。

境內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(qū),是國際重要濕地之一。

2020年起實施的禁漁制度,有效保護了洞庭湖水域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為岳陽市發(fā)展帶來新生機。

7、常德市 [湖南省]
戰(zhàn)國楚置高蔡邑。

秦置臨沅縣,屬黔中郡。

西漢屬武陵郡,并置索縣(一說武陵郡治此)。

東漢武陵郡治移臨沅縣。

陽嘉三年(134)改索縣稱漢壽縣,為荊州刺史部治所。

初平元年(190)州治徙南郡襄陽。

三國初屬蜀,后屬吳。

隋并臨沅、沅南、漢壽3縣置武陵縣。

隋、唐為朗州或武陵郡治。

五代為朗州治。

北宋大中祥符五年(1012)為鼎州治。

政和七年(1117)取《詩經•常武》小序“有常德以立武事”之意,置常德軍。

乾道元年(1165)為常德府治。

元為常德路治。

明、清為常德府治。

1913年廢府,改武陵縣為常德縣。

1914年為武陵道治,1916年屬湘江道。

1922年廢道存縣。

1937年為第二行政督察區(qū)專署駐地。

1940年為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專署駐地。

1949年為常澧專區(qū)專署駐地。

1950年析常德縣城關鎮(zhèn)一帶置常德市(縣級),為常德專區(qū)專署駐地。

1968年為常德地區(qū)行政公署駐地。

1988年1月23日,國務院以國函【1988】18號文件批準撤銷常德地區(qū),建立省轄常德市,實行市領導縣體制。

同年5月18日,國務院批準設立省轄地級大庸市(今張家界市),析慈利縣歸大庸市管轄。

時常德市轄武陵、鼎城2區(qū)和桃源、石門、澧縣、漢壽、臨澧、安鄉(xiāng)6縣,代管津市市至今。

秦王政二十六年(前221),屬黔中郡,置慈姑縣。

西漢高祖五年(前202),黔中郡析置武陵郡。

三國吳永安六年(263),析武陵郡西北部地置天門郡,境域屬天門郡溇中、臨澧縣地。

西魏恭帝二年(555),罷天門郡置澧州郡。

北周建德四年(575),廢溇中與臨澧2縣置崇義縣,屬北衡州。

隋開皇十八年(598),北衡州改為崇州,零陽縣改為慈利縣。

北宋乾德元年(963),屬澧陽郡慈利縣。

元至元十四年(1277),屬澧州路。

明洪武二年(1369),以慈利州設大庸縣,第一次出現(xiàn)“大庸”地名。

清雍正八年(1730),升澧州為直轄州,廢永定、九溪2衛(wèi)設安?h,改岳常道為岳常澧道。

1914年,因與福建省永定縣同名,更名為大庸縣,屬武陵道。

1916年,改屬辰沅道。

1922年,大庸、慈利、桑植3縣屬省直轄。

1949年,慈利縣屬常澧專區(qū),大庸、桑植2縣屬永順專區(qū)。

1957年9月,設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大庸、桑植2縣由其代管。

1985年5月,撤銷大庸縣,設立大庸市(縣級)。

1988年5月,大庸市升為地級市。

1994年4月,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。

戰(zhàn)國時期為楚洞庭郡地。

秦屬長沙郡,置益陽縣,以縣治位于益水(今資水)之陽而得名,是為區(qū)境置縣之初。

三國吳為衡陽、南郡地。

晉為衡陽、南平郡地。

南朝宋為衡陽、長沙、武陵、南平郡地。

梁置藥山郡,轄藥山、重華2縣,約當今沅江市地;大部仍為衡陽、南平郡地。

隋廢藥山郡,為長沙、巴陵、武陵郡地。

唐為潭州或長沙郡、岳州或巴陵郡地。

五代為潭州、岳州、郎州地。

北宋大中祥符五年(1012)改鼎州。

南宋乾道元年(1165)升為常德府。

元為天臨、岳州、常德、澧州路地。

元貞初升益陽縣為州,治今益陽,屬夭臨路。

明為長沙、常德、岳州府地,益陽州降為縣。

清為長沙、常德府及南州直隸廳地。

1938年,屬湖南省第一、第二、第六行政督察區(qū)。

1940年3月,設第五行政督察區(qū),轄益陽、安化、湘鄉(xiāng)、寧鄉(xiāng)、漢壽、沅江等6縣,專員公署駐益陽縣城。

1949年7月25日,益陽專區(qū)成立,專員公署駐益陽縣城城關區(qū),轄益陽、安化、湘鄉(xiāng)、寧鄉(xiāng)、漢壽、沅江共6個縣級政區(qū),下轄35個區(qū),9個鎮(zhèn)、1244個鄉(xiāng)。

1950年3月,益陽縣城關區(qū)改為益陽城關區(qū),升為縣級區(qū),直屬益陽專區(qū),9月益陽城關區(qū)改為益陽市。

2002年9月,撤銷大通湖、北洲子、金盆、千山紅4個農場,設大通湖管理區(qū),由市直接管理。

2002年,朝陽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更名為益陽市高新技術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。

2021年末全市11個街道、72個鎮(zhèn)、8個鄉(xiāng)、1個民族鄉(xiāng)。

10、郴州市 [湖南省]
春秋戰(zhàn)國時屬楚地。

秦王嬴政二十六年(前221),秦設郴縣,屬長沙郡。

1949年11月25日,郴州全境解放,置郴縣專區(qū)。

1950年11月更名為郴州專區(qū)。

1958年8月設郴縣郴州市。

1959年11月,郴縣郴州市升為地轄縣級市。

1960年8月,郴縣專區(qū)改為郴州專區(qū)。

1967年3月撤銷郴州專區(qū),成立郴州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籌備委員會。

1968年2月成立郴州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。

1979年3月,改郴州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為郴州地區(qū)行政公署。

1994年12月,撤銷郴州地區(qū),設立地級郴州市,撤銷縣級郴州市和郴縣,分設北湖區(qū)和蘇仙區(qū)。

秦統(tǒng)一中國后,始置零陵縣,歸長沙郡管轄。

漢元鼎六年(前111),置零陵郡。

王莽篡漢建立新朝,改零陵郡為九疑郡。

東漢時期,改泉陵侯國為泉陵縣。

三國時期零陵郡先屬蜀,后屬吳。

西晉泰始元年(265),屬荊州零陵郡。

南北朝時期零陵郡屬南朝地域。

隋開皇九年(589),廢零陵郡和永陽郡,置永州總管府。

隋大業(yè)三年(607),永州總管府復稱零陵郡。

唐初將零陵郡分為永州零陵郡和道州江華郡。

宋淳化五年(994),廢道改路,為永州路。

元至元十三年(1276),改永州路為永州路總管府。

明洪武九年(1376),為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。

清康熙三年(1664),永州府屬湖南省衡永郴桂道。

1914年,將衡永郴桂道改為衡陽道。

1949年10月,成立永州專區(qū)。

1950年5月,改稱零陵專區(qū)。

1952年11月,屬湘南行政區(qū)。

1954年7月屬衡陽專區(qū)。

1962年12月,恢復零陵專區(qū)。

1968年9月,改零陵專區(qū)為零陵地區(qū)。

1988年,永州被公布為湖南歷史文化名城。

1995年11月,改零陵地區(qū)為永州市。

2005年,經國務院批準永州市市政府遷至冷水灘區(qū)。

春秋時期屬楚巫中地。

戰(zhàn)國時期屬楚黔中郡地。

秦朝統(tǒng)一后,在此設郡置縣。

魏晉六朝,治所加密,又有發(fā)展。

唐代以辰州為據點,設置辰州盧溪郡、錦州盧陽郡、敘州潭陽郡、獎州龍溪郡、晃州、誠徽州。

宋代設置懷化砦,管理少數(shù)民族。

元代設中書省,懷化境內設辰州路、沅州路、靖州路,隸屬湖廣行省。

明代設辰州府,治沅陵,領沅陵縣、盧溪縣、辰溪縣、溆浦縣。

清代置辰州府,直屬湖南省。

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,懷化分設會同、沅陵兩個專區(qū)。

1952年,撤銷沅陵專區(qū),形成懷化市的雛形。

1953年,改名黔陽專區(qū)。

1968年,改稱黔陽地區(qū),政府駐地不變。

1981年,改稱懷化地區(qū)。

1997年,撤銷懷化地區(qū),改設地級懷化市。

婁底市所轄的一區(qū)二市二縣是從原邵陽市劃分出來的,在此之前,它們的建制和隸屬也一直隨歷史的風雨而反復變化。

特別是新化縣,其建制過程更為復雜曲折,頗具傳奇色彩。

 婁底一帶原為少數(shù)民族雜居之地,相傳先民們是盤古的后裔,屬三苗、九黎集團,出自五帝中的顓頊。

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中,先民們與黃河流域的華夏和東夷進行了激烈的爭奪,但最后失敗了,大部分被迫向南遷徙,現(xiàn)今貴州、云南一帶的少數(shù)民族很多是這一帶移民的后裔,剩下的部分被西漢以來不斷大量南移的中原漢人(特別是江西人)融合、同化,從而形成今天婁底市漢族人占99.9%的民族格局。

 婁底在夏商周時為荊州一隅,戰(zhàn)國時屬楚的范圍。

秦統(tǒng)一中國后,婁底正式列入中央集權制的封建的多民族國家秦的國土,隸屬長沙郡,成為華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
但饒有興味的是,境內是兩種行政管理狀態(tài)并存,即在東南較平坦的地方大部分為秦所歸化,而在西北一帶,居民依然“椎髻徒跣,斷發(fā)紋身,耕田有邑”,水行山處,不服王化,人稱“梅山蠻”。

其基層組織與秦的亭、里、什大不相同,稱為峒。

相傳有十峒,為首者稱“左甲首領”、“右甲首領”或“峒長”、“峒主”。

峒民有扶、蘇、向、蘭、青、趙、卜以及為逃避戰(zhàn)禍遷入梅山定居的外姓陳、鄒、劉、羅等姓,他們不為秦的行政所屬,儼然獨立王國。

并且,這種局面一直延續(xù)到北宋熙寧五年(1072)。

在此過程中,歷代封建統(tǒng)治者一方面對梅山地區(qū)采取封鎖政策,實行封邊禁墾,不準漢、峒互通往來,一方面頻繁興兵征討。

太平興國元年(976)宋太宗派兵圍攻梅山,俘斬峒民數(shù)千;次年又調兵鎮(zhèn)壓,俘斬峒民兩萬。

但是,“梅山蠻”奮起反擊,從未屈服過。

宋仁宗開始對“梅山蠻”采取懷柔政策。

慶歷七年(1047),潭州知府劉元珍派人入梅山,招撫峒民400余人。

嘉佑末年(1063),益陽知縣張頡向朝廷建議經營開拓梅山,取消不準峒民耕種與益陽接界之地的禁約。

宋神宗熙寧三年(1070),湖南轉運副使范子奇奏請朝廷,對“梅山蠻”“宜臣屬而郡縣之”。

蔡煜繼為湖南轉運副使后,又奏請朝廷,主張對“梅山蠻”“使為士民,口授其田,略為貸助,使業(yè)其生,建邑置吏,使知有政”。

宋神宗采納臣下意見,派專使進山言和。

這年十一月,梅山正式歸附北宋中央王朝。

宋籍其民,得主客14809戶,19089。ǔ赡昴凶樱,田260436畝,并在梅山設上、下兩邑。

上邑為“新化”,取“王化之新地”之意;下邑為“安化”,取“人安德化”之意。

 新化縣成為婁底境內最早的建制縣,在宋代隸屬邵陽郡,元代屬寶慶路,明清屬寶慶府。

婁底境內的其他縣市,雙峰一帶,秦時屬長沙郡的湘南縣,漢代以后長期屬湘鄉(xiāng)縣地。

漣源一帶,秦至東晉時大部分地域分屬湘南、連道、湘鄉(xiāng)、昭陵等縣,北宋以后,其全部地域便長期分屬湘鄉(xiāng)、邵陽、安化、新化四縣。

婁星區(qū)一帶從漢代開始,就一直為湘鄉(xiāng)轄地。

冷水江一帶在宋以前屬“梅山蠻”地,宋以后長期屬新化縣地。

 1977年9月,國務院批準建立漣源地區(qū)(1982年12月更名為婁底地區(qū),1999年1月改為地級婁底市),從此,婁底崛起湘中,輻射三湘,開始了新的歷史紀元。

戰(zhàn)國時期屬楚黔中郡。

西漢時期屬武陵郡。

三國時初屬蜀后屬吳。

兩晉屬荊州武陵郡。

隋唐五代時期屬黔中道。

宋朝為荊湖北路的辰州、澧州。

元朝為湖廣行省恩州宣慰司、辰州路、澧州路和四川行省永順宣慰司,以及新添葛蠻安撫司地。

明朝置永順宣慰司、保靖州宣慰司,其余為岳、辰兩州地。

清朝置永順府和鳳凰直隸廳、乾州直隸廳、永綏直隸廳,東北部為澧州地。

1914年到1922年為辰沅道。

1938年到1949年為第八、九行政督察區(qū)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,分屬沅陵專區(qū)和永順專區(qū)。

1952年,設立湘西苗族自治區(qū)。

1955年,湘西苗族自治區(qū)改設湘西苗族自治州。

1957年9月20日,設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。

1988年5月18日,國務院批準將大庸市升為地級,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縣劃歸大庸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