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戰(zhàn)國和秦時期,平原縣域先屬齊郡,后屬濟(jì)北郡。
漢高祖六年(前201)置平原郡,治所在今平原縣城。
建安十八年(213),平原郡改屬冀州,平原縣隨屬之。
三國,為魏冀州平原國。
晉十六國,屬冀州平原國。
東晉義熙六年(410),屬冀州平原郡。
南北朝北魏屬冀州安德郡。
太和二十三年(499),平原郡治移于聊城之王城,平原縣改屬渤?ぁ
隋,屬平原郡。
開皇三年(583),平原縣屬冀州。
開皇九年(589),于安德置德州。
大業(yè)三年(607),德州改稱平原郡,平原縣屬之。
唐,屬河北道平原郡(德州)。
五代,隸屬不變。
宋,屬河北東路德州。
金,屬山東西路德州。
元,直隸中書省燕南河北道德州。
明清時期,平原縣屬山東(承宣)布政使?jié)细?/p>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隸屬山東省渤海區(qū)濼北專區(qū)。
1950年1月,撤銷平北縣,并入平原縣,隸屬不變。
同年10月,渤海行政區(qū)及下屬專區(qū)撤銷,平原縣隸屬德州專區(qū)。
1956年2月,撤銷德州專區(qū),平原、恩縣屬聊城專區(qū)。
同年3月,撤銷恩縣,將其東部三個區(qū)和另兩個區(qū)的六個鄉(xiāng)并入平原縣。
1958年12月,撤銷德縣,并入平原縣。
1961年9月,恢復(fù)德州專區(qū),平原縣仍屬之。
1964年德州專區(qū)更名為德州地區(qū),隸屬不變。
1994年12月,撤銷德州地區(qū),設(shè)立德州市,隸屬不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