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平陸縣地處中條山南麓的一面向陽大坡上,故先秦史,稱為大陽縣,屬河東郡。
漢、三國魏、晉因之。
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年)大陽縣為河北郡治所。
因平陸地處黃河以北,北周天和二年(567年)改名河北縣,屬河北郡。
隋開皇初廢河北郡,改屬河東郡。
唐初屬芮州,貞觀元年(627年)改屬陜州,天寶元年(741年)陜郡太守李齊物開三門以利漕運,從河中挖出古刃,有篆文“平陸”二字,以為祥瑞,遂改今名,為稱平陸之始。
五代、宋均屬陜州,金改屬解州,興定四年(1220年)歸解州管轄。
蒙古至元三年(1266年),芮城并入平陸,元代元貞初復分置,仍屬解州管轄。
明、清因之。
1914年屬河東道。
1927年廢道,平陸由省直轄為二等縣。
1937年10月,屬山西省第七行政區(qū)。
1944年6月5日,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的平陸抗日民主縣政府在縣東黃龍凹成立,屬太岳區(qū)管轄。
8月太岳區(qū)成立五專屬,平陸歸其管轄。
1945年,縣東一部分劃歸康杰縣,9月平陸改屬太岳區(qū)三專屬管轄,12月18日康杰縣撤銷,仍劃歸平陸。
1947年,全縣解放,行政區(qū)劃為一區(qū)駐老城關、二區(qū)駐東延、三區(qū)駐曹川、四區(qū)駐張店、五區(qū)駐七泉,原老四區(qū)(常樂)劃歸芮城。
1948年春,五區(qū)(七泉)并入三區(qū)。
6月,平陸劃歸晉綏邊區(qū)十一分區(qū)管轄。
1949年2月,平陸劃歸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晉南行署運城分署管轄;6月,晉南行政公署增設5個中心縣,平陸隸屬運城安邑中心縣;8月平陸歸山西省人民政府運城專屬管轄。
1954年平陸屬晉南專署(駐臨汾)管轄。
1970年5月1日,平陸歸運城行署管轄。
2000年10月31日,運城撤地設市,平陸屬運城市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