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慶元年(1796)該地命名為“新草房街”,因街場建在一條斜坡荒沖中,兩山又多麻栗樹,名麻栗坡街,始有麻栗坡地名。
光緒十二年(1886)在麻栗坡街設(shè)置都司,為軍事機構(gòu)。
光緒二十四年(1898)2月12日,中、法政府在麻栗坡街設(shè)置交涉副督辦與越南河陽四花大員對守,將茅坪、天保、攀枝花、董干、田蓬5哨官改為5對汛,隸屬副督辦。
宣統(tǒng)元年(1909)增設(shè)玉皇閣對汛,為6對汛。
1914年改交涉副督辦為對汛督辦。
1915年9月劃為省直轄特別區(qū),督辦兼理司法權(quán)。
1917年6月改為特別行政區(qū),督辦兼理地方行政司法權(quán)。
1949年1月,成立麻栗坡特別區(qū)人民民主政府籌辦處,3月改特別區(qū)為馬列縣。
1950年6月10日,建立麻栗坡市為專轄市。
1955年1月3日,撤銷麻栗坡市,改為麻栗坡縣人民委員會。
1958年10月撤銷麻栗坡縣建制,并入西疇縣。
1961年10月恢復(fù)縣建制,名稱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