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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歷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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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湖歷史悠久,據(jù)大墳塘遺址出土文物證實,早在六千年前已有先民在此勞動生息。

春秋時為越國武原鄉(xiāng)地。

秦王政二十五年(公元前222)置海鹽縣,今平湖市境為海鹽縣一部分。

秦末或西漢初,縣治陷為柘湖,移治武原鄉(xiāng)地域(今平湖市當湖鎮(zhèn)東湖一帶)。

東漢永建二年(127)縣治陷為當湖,遷治齊景鄉(xiāng)故邑山(今乍浦附近)。

東晉咸康七年(341),縣治從故邑山移治馬嗥城(今海鹽縣武原鎮(zhèn)東南)。

明宣德五年(1430)從海鹽縣分出大易、武原、齊景、華亭四鄉(xiāng),建為平湖縣,縣治設當湖鎮(zhèn),屬嘉興府,隸浙江承宣布政使司,因其地漢時陷為當湖,“其后土脈墳起,陷者漸平,故名平湖”。

以后,建置長期不變,境域基本穩(wěn)定。

1991年6月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平湖縣,設立平湖市。

2000年,進行了行政村區(qū)劃調整,將原來的286個行政村調整為138個。

2004年,進行撤鎮(zhèn)鄉(xiāng)建街道和部分行政區(qū)劃的調整,將原來和10個鄉(xiāng)鎮(zhèn)調整為3個街道、7個鎮(zhèn),即當湖街道、鐘埭街道、曹橋街道,乍浦鎮(zhèn)、新埭鎮(zhèn)、新倉鎮(zhèn)、黃姑鎮(zhèn)、全塘鎮(zhèn)、廣陳鎮(zhèn)和林埭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