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堆山場糾紛判詞碑位于錦屏縣,為錦屏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保護范圍:本體向外延伸2米為絕對保護范圍。
建設(shè)控制地帶:東至:本體向外延伸5米至李紹春田;南至:本體向外延伸9米至李紹春田;西至:本體向外延伸5米至李茂先田;北至:本體向外延伸7米至李紹春田。